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夷陵中學錄取條件

時間:2024-12-24 08:53:57 瀏覽量:

(一) 夷陵中學、宜昌市一中“陽光班”,葛洲壩中學“勵志班”。招生條件為品學兼優(yōu),家庭經(jīng)濟狀況較困難的2021年初中畢業(yè)考生。父母雙方中只要有一人為國家公職人員或者私營企業(yè)主的考生不得納入招生范疇。夷陵中學、宜昌市一中“陽光班”原則上在縣市(含夷陵區(qū))招生不超過 30人。

(二) 夷陵中學“飛苗班”、市一中“內(nèi)爾班”。招生條件為2021年應屆初中畢業(yè)生,原則上在縣市(含夷陵區(qū))招生不超過 20人,根據(jù)學生意愿,按照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(yōu)錄取,并保持班級相對穩(wěn)定,具體招生簡章由學校制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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